離婚答辯狀: 一、 答辯人堅決不同意離婚,離婚答辯狀具體理由如下: 答辯人于 1992 年 4、5 月份,經娘家同村人介紹,與原告認識。這個原告在 訴狀中所稱的“1993 年”認識不是事實。婚前經過相互了解,原告對答辯人緊 追不放。當時原告的兒子一個是 4 歲,一個是 6 歲。
認識后,雙方都比較合,經 過慎重考慮于 1994 年 8 月 30 日,雙方領證結婚。離婚答辯狀婚后,答辯人與原告原本在自 己家里做點小生意。之后,生意繼續不下去。就在原告哥哥家的廠里干活。答辯 人在車間干活,原告從事管理工作。之后因家里造房,養育兩個兒子,專心伺候 丈夫幾個方面考慮,答辯人辭職在家。在一起生活的 19 年,答辯人與原告共同 將 2 個兒子撫養長大。共同把家里的房子重新布置了一番,再造了兩層半,又把 里面的房間進行了裝潢。 原告雖然提出了離婚,答辯人不能同意離婚,因為答辯人和原告生活在一起 的十幾年,偶爾小吵,但都是為了家庭的瑣事。離婚答辯狀 總體的感情都算是好的。現在原 告起了異心,在外面有其他的人。為了避免家庭的破碎,答辯人有決心、信心去 挽救和感化原告,從法律上講原告的起訴也根本不符合感情破裂的條件。
離婚答辯狀 二、原告訴狀中所稱的都不是事實。雙方雖然屬再婚,但婚后的感情較好,比較 合得來。 答辯人是一個持家又有家庭觀念的人。 雙方也是偶爾有小吵。 原告所稱, 只是為了達到其能夠離婚而胡謅的一些事實,與實際不符。
離婚答辯狀 三、 如果原告鬼迷心竅、執迷不悟、一頭鉆進死胡同,答辯人也只能無可奈何 同意離婚,但是離婚的過錯責任全部在原告,答辯人要求人民法院充分保護婦女 的合法權益,依法作出支持答辯人如下請求的公正判決。具體答辯要求: 1、答辯人與原告經濟收入有明顯差距,離婚后會造成答辯人的實際生活困難, 原告應在離婚時一次性給付答辯人經濟幫助款 萬元。離婚答辯狀 2、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應充分體現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的原則。原因是 離婚的過錯責任全部在原告,現在原告因為在外面有別的人才提出離婚,答辯人 明白這可能是一時的鬼迷心竅。
離婚答辯狀 夫妻共同財產如下:XX 省 XX 市 XX 街道 XX 村的 第二層、第三層以及第四層兩間及整座房屋的裝修,夫妻共同投資二十幾元。以 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,要求共同分割。 綜上所述,原告在夫妻雙方同甘共苦生活了十幾年,以及雙方積累了一定的 財富,能過上小康生活水平后去追求腐朽生活才提出離婚。答辯人懇請法庭駁回 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。如若答辯人的意見得不到支持,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及債 務的分擔應充分體現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原則,傾向弱勢一方,特請求人民 法院盡快作出公正的判決。
離婚答辯狀 此致 XX 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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